中新社消息:今天闭幕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指出,二00二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要重点做好几项工作,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的实际成果。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继续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继续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以下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直接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的规定。
——禁止领导干部到企业和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继续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定:不准省(部)、地(厅)、县(处)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在异地注册登记后,到该领导干部管辖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不准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利用该领导干部的职权为他人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从中谋取私利;不准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其他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在自己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条件。
——狠刹奢侈享乐、铺张浪费歪风。禁止用公款进行高消费的娱乐和健身活动。
——进一步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准动用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伙同他人买卖股票。
全会指出,要继续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能力和政策水平,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大案要案。当前尤其要查办金融、证券、房地产、人事、司法等领域的案件。要坚决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对贪污贿赂,徇私枉法,买官卖官、贿赂选举、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领导干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和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都要严肃查处。要注意查办基层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案件,国有企业中发生的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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