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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以爆炸方式敲诈勒索电信局局长的犯罪嫌疑人史军峰,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河南省尉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1年10月份,现年25岁的河南省尉氏县小陈乡人史军峰与同伙靳俊杰(在逃)为筹集“零花钱”过年,预谋敲诈尉氏县电信局局长刘某。11月中旬,史军峰冒用他人身份证购买了一手机卡,以供作案使用。之后一个月内,史军峰、靳俊杰用手机与刘某通电话6次,向其索要现金3万元,并称如果不给钱就炸掉刘某的儿子和儿媳居住的二层楼房。因索要的钱未到手,为了进一步恐吓刘某,2001年12月15日晚九时许,史、靳二人将一自制定时爆炸装置放于刘某家大门上,该装置于当晚11时45分爆炸,大门受损坏,但未有人员伤亡。史、靳二人于次日再次通过电话向刘某勒索现金,未得逞。今年1月18日,史军峰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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