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检讨《版权条例》若干条文后决定,建议暂时不把市民在家中非法盗看收费电视节目的行为列作刑事罪行,但会为收费电视供应商提供民事追讨的补救办法;至于有食肆、酒吧如在未经批准下利用解码器盗看收费电视作商业用途,则可列作刑事罪行处理。立法会工商事务委员会将于下周一讨论上述建议。
新《版权条例》谘询文件曾建议将盗看收费电视节目行为刑事化,但副资讯科技及广播局长郑汝桦说,考虑到若将盗看行为刑事化,可能在执法上引起很大争议及扰民,故建议采取社会接受的“平衡方案”。政府建议对以不诚实手段接收收费电视节目,提供民事补救方法。如果收费电视在数码化后盗看问题仍很严重,政府会采取迅速措施,使盗看者负上刑事责任。
有线电视台对政府的建议十分失望,强烈批评政府“鼓吹偷窃合法化”。“有线电视”估计,目前“有线电视”共有客户约56万,有约10万户市民以非法解码器盗看。盗看问题在世界杯期间可能再趋恶化。(王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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