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煤炭业健康发展,去年山西省检察机关着重查办煤炭系统内的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立案侦查煤炭系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04件127人。
在查处的127人中,涉嫌贪污受贿犯罪的市、县级煤管局长有4人。如晋城市煤管局局长史水清受贿案、洪洞县煤管局局长杜长荣贪污案等。一批“煤耗子”利用职务之便,大肆侵吞国有资产。如晋城市煤运公司马街煤站站长任志忠伙同3个副站长共同贪污煤款56万元;平顺县副县长王廷玺在任县经委主任兼金星焦化厂筹建处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