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彩民王兴涛因自己计算的彩金数额与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兑付的彩金相差悬殊,将大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和辽宁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告上法庭。日前,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王兴涛的诉讼请求。
去年3月21日,大连彩民王兴涛在大连沙河口区的数家福利彩票投注站购买了1.1万元第65期“辽宁风采”电脑福利彩票,3月22日开奖后,他发现其中的8注胆拖式福利彩票中了三等奖。王兴涛按照他购买的《福利彩票投注指南》和“世纪之春送大礼”的宣传单算了算,发现他应得的彩金可以有三个结果:10. 52万元、21. 54万元和73.68万元。而当王兴涛来到大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兑奖时,福彩付给他的却是第4种结果:8注三等奖兑付金额为41952元(每注奖金5244元)。
为此,王兴涛多次与大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交涉,并于去年3月26日,将大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和辽宁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告上法庭。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4次开庭审理此案。王兴涛认为,自己购买65期“辽宁风采”福利彩票并中8注三等奖,按照《福利彩票投注指南》一书中的《风采系列电脑中国福利彩票试行规则》和《辽宁风采电脑福利彩票承销细则》的有关规定,该期一二等奖均无人中,且当期一等奖奖额累积达2000万元以上,应从其中拿出50%计1000万元加上本期高等奖总额奖金共计1409万元,此奖金应由三等奖中奖者均分,自己8注三等奖,应得奖金148.3万元,扣除已领取的部分,还应给付140多万元。
辽宁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辩称,第65期“辽宁风采”的派彩方案即奖金的计算方案是唯一的,是按照中国福利彩票中心批复的《辽宁电脑福利彩票承销细则》实行的。这一《承销细则》没有“当期一等奖奖额累积达2000万元以上仍未中出时,其累计奖额的50%用于增加当期其余高等奖金”之规定。而《福利彩票投注指南》是作为一种内部资料,其出版未经省福彩中心审批同意。
法庭调查后认为,辽宁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依据中福彩中心批复的《辽宁风采电脑福利彩票承销细则》(35选7)作为派彩依据是合法有效的,且彩票中心根据该《承销细则》修订格式合同条款,并以合理方式向社会发布视为发出新的要约,原告王兴涛购买了彩票(35选7)应视为接受要约。被告以合理方式即通过报纸和投注站播放录音带做到了提示或说明的义务。原告依据《福利彩票投注指南》一书的有关内容作为派彩依据是不成立的,书中的《承销细则》不是中福彩中心批复的35选7的合法《承销细则》,不能作为派彩依据。判决驳回王兴涛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7269元由原告负担。
王兴涛对此判决不服,准备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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