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家不足两岁的女童到家玩耍年已33岁的郭某竟然心生歹意将其抱到屋中实施奸淫郭某最终落得个7年徒刑。这是记者2月7日从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获得的消息。
据办案法官介绍,2001年10月19日下午5时许被告人郭某在自己家中见到邻居2000年8月15日出生的女儿倩(化名)在其家玩耍遂心生歹意将倩抱到屋中实施奸淫时倩的母亲听见女儿哭声赶到郭家当场责骂了郭某后报案将其抓获。被告人郭某当庭供述说,自己是在不清醒的情况下误将倩当成了自己的女朋友事后才清楚是邻居家的女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的行为已构成奸淫幼女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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