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 市消费者协会昨天结合今年本市的实际,就春节期间消费者在出游方面需要注意的问题发出消费警示。 市消费者协会在昨日发出的消费警示中特别提醒消费者注意两方面问题:一是消费者一定运用好自己的知情权。旅游之前,务必详细了解旅行社的整体情况,其中包括其信誉、服务范围、服务项目、内容等。二是消费者要与确定好的旅行社签订必要的旅游服务合同。签订前,消费者要详细审看其合同条款,注意其中旅游服务内容是否具体,如车船票、住宿、景点门票的各自价格和旅游景点数量,还有经营者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其中特别要注意,旅行社违约承担的责任是否具体到每一项。上述条款应在合同条款中有明确标注。消费者与这样的旅行社签订合同后,一旦出现问题,都将有助于问题的解决。 (王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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