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青年作家打造文学津军 北方网消息:在市委、市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天津市首届青年作家创作奖评选工作正式启动。昨天下午,天津市首届青年作家创作奖评选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首届青年作家创作奖评奖细则》,并安排部署了下一步的评奖工作。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本届评委会主任委员肖怀远主持会议并讲话。
设立天津市青年作家创作奖是我市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有力举措,是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以优秀作品鼓舞人的具体措施,也是贯彻市委“提高文化品位”要求的实际行动。该奖主要用于奖励我市在文学创作上成就突出的青年作家。评奖工作自2002年开始,每两年为一届,每届获奖者不超过两人,每人奖金不低于10万元。
首届评选委员会由市委副书记刘峰岩担任名誉主任委员,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肖怀远担任主任委员,中国作协副主席、市作协主席蒋子龙和中国文联副主席、市文联主席冯骥才担任副主任委员,老作家邓友梅、杨润身,京津两地著名文艺评论家雷达(中国作协创联部主任、茅盾文学奖评委、研究员)、阎纲(中国文化报编审、茅盾文学奖评委)、杨志今(中宣部文艺局副局长、茅盾文学奖评委)、郭运德(人民日报文艺部主任、茅盾文学奖评委、研究员)、滕云(天津日报副总编辑、研究员)、夏康达(天津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张春生(天津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和本市宣传文化部门有关负责同志担任评委。
肖怀远在讲话中指出,评选天津市青年作家创作奖,是天津文学界的一件大事、好事,得到了文学艺术界的积极响应,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搞好评奖工作,对于凝聚创作力量,扶植青年才俊,催生优秀作品,形成创作厚势,打造文学津军,促进我市文学事业繁荣发展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他希望各位评委重视、关心、支持天津文学事业的发展。在评奖过程中,按照《评奖细则》的要求,坚持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认真负责,严谨规范,确保评奖工作圆满完成,为推出天津的文学新人,为繁荣文学创作做出自己的贡献,不辜负全市文学艺术界特别是青年作家的期望。
会上,各位评委对天津市设立这一文学大奖给予了高度评价。大家认为,这个奖项的设立不仅对巩固和发展天津文学强势具有重要意义,对全国文学事业的发展也会产生积极的影响。评委们表示一定要恪尽职守、认真工作、精心审读作品、公平评选,评出真正能代表天津青年文学创作一流水平的作家,为文学事业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会议还讨论通过了《天津市首届青年作家创作奖评选工作方案》等文件。
和平区公证处的公证人员列席了会议并开始对评奖全过程进行公证。根据评选工作安排,参评报名工作将于3月5日至15日进行,3月下旬初评开始,4月初至5月中旬评委审评,5月下旬召开颁奖大会并公布获奖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