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政制事务局局长孙明扬昨天在香港立法会上针对有关议案发言时说,香港特区第二任行政长官选举不仅有巩固的宪法和法律基础,而且具有很高的透明度。整个选举过程符合《基本法》和有关选举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而且得到香港社会各界的普遍肯定。
孙明扬说,负责选出第二任行政长官候任人的选举委员会,是根据《基本法》附件一所定的方式组成,代表社会上不同界别的人士。选举委员来自4个不同的界别,包括工商、金融界,专业界,劳工、社会服务、宗教等界,以及立法会议员、区域性组织代表、香港地区全国人大代表和香港地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这4个界别又再划分为38个界别分组,其中来自35个界别分组的委员,都是透过选举产生。其余3个界别分组分别为立法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宗教界界别分组。
孙明扬指出,由其组成方式可见,选举委员会涵盖不同界别,代表了香港社会各阶层的利益。
孙明扬说,第二任行政长官选举不仅有巩固的宪法和法律基础,而且具有很高的透明度。为确保选举以公开、诚实和公平的方式进行,整个选举过程由选举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为配合《行政长官选举条例》,选管会制订了多项附属法例,包括制订选举程序的规例,以规管有关行政长官选举的各项安排。这些附属法例都已经立法会审议并通过。选管会还制订了一套选举活动指引,阐述选举的具体安排。在这次选举中,选管会依法履行了有关选举工程的各项职责,使选举中的各项安排和程序符合《基本法》、《行政长官选举条例》和其他有关选举条例的规定。
孙明扬说,中央人民政府在正式宣布任命董建华先生为香港特区第二任行政长官时指出,第二任行政长官候任人的产生过程符合《基本法》和有关选举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而且得到香港社会各界的普遍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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