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0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中颇为引人注目的一个现象,就是民营经济的崛起和迅速发展。它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力军。
民营经济包括的范围相当广泛。这里主要谈一下个体和私营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和改制后的乡镇企业的发展情况。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鼓舞和改革开放大潮的推动下,我国个体和私营经济,在经历了艰难曲折的历程之后,终于迎来了自己的“春天”,取得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身份证”。改革开放20多年来,它由无到有、由弱到强、由小到大、由低到高,如今,不仅堂堂正正地登上了国民经济的舞台,而且成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组成部分。据统计,到2001年,全国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为2423万户,私营企业202.86万户,从业人员达7474万人,注册资金21648亿元,共创产值19878亿元,实现社会商品零售额19675亿元。这些数字分别比90年代初增加了十几倍、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在过去10年间,个体私营经济对GDP的贡献率已从不到1%达到20%以上,平均每年提高近2个百分点。这表明,个体私营经济已成为我国经济的一个新的增长点。在沿海一些地区,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支柱。它在满足国家与人民多样化需求,解决社会就业,保持社会稳定以及为国家提供税收和社会捐助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民营科技企业是近些年来迅速发展起来的新兴企业,目前,全国民营科技企业的总数约为20万家,据科技部2000年对计入统计的86000多家民营科技企业的调查,企业长期员工已达560万人,技工贸总收入14639亿元,实现利润1005亿元,上交税金780亿元。这些指标近几年来的年增长幅度都超过30%。现在总收入超过亿元的民营科技企业已有2214家,其中超过10亿元的187家,超过20亿元的76家。他们是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力量。
我国乡镇企业近几年普遍进行了改制。据调查,乡镇企业中有83%至86%已成为私营企业或股份合作制企业,重新焕发了生机和活力。如江苏省到2000年底,已有93.2%的乡镇企业实现了改制,其中大中型乡镇企业的改制面也达92.5%。改制后全省乡镇企业的资本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非集体资本所占比例已经由1998年的51.6%上升到74.5%,而且还在继续提高。混合型的经济已经成为拉动乡村企业增长的重要因素。
以上这几种民营企业的统计数字有些是重复的,但可以看出,民营经济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推动力量、经济与科技一体化的重要带动力量和实现社会稳定的重要经济支柱。从今后的发展趋势看,民营经济还将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
如何放手发展民营经济,坚定不移地走富民强国之路呢?这里谈几点看法和建议。
第一,要破除在所有制方面传统观念的束缚。
长期以来,我们在发展经济尤其是所有制问题上一直受传统观念的束缚,“左”的东西影响很大、很深。凡事都要先问一问姓“社”还是姓“资”、姓“公”还是姓“私”,这已成为固定的思维模式,这方面我们吃尽了苦头。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同志率先打破了这种传统思维模式的束缚,他提出“发展是硬道理”和“三个有利于”的标准。这就是说,衡量所有制优劣、高低、好坏的标准,是看它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传统观念认为,社会主义与私有经济是水火不相容的,它只能与公有制结合在一起,而且是“一大二公”,越大越公越纯越好。实践证明并非如此。我国现今的私营企业与旧社会的私营企业、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私营企业有所不同,它是在改革开放中发展起来的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私营企业。据有关部门调查,这种私营企业的创业者大多是工人、农民和其他普通劳动者,企业创业的原始资金大部分是劳动所得,企业所获的利润大部分用于扩大再生产。私营企业的发展速度和规模扩张之所以如此之快,一是它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二是它适应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它具有产权明晰、利益直接、风险共担、机制灵活等特点,有特别强的适应力和生命力。因而能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拼搏滚打,经受优胜劣汰的考验,胜者发展壮大,败者另寻出路,无“大锅饭”可吃。民营科技企业之所以迅猛发展,主要也在于:它有“四自”(自筹资金、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为主的创新机制,能够把科技这个第一生产力和人才这个第一资源有机结合起来,尽快地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没有多种所有制的经济,就不会有相互补充和竞争,也就不可能有市场经济。由此可以说,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共命运、同兴亡的。有人认为生产力水平低才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生产力水平高了,就可以搞单一经济成分了。这是误解。实际上民营企业能够适应各种不同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任何一种经济形式,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之前是不会自行消失的。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整个过程中,非公有制经济有其长期存在和发展的客观必然性,它同公有制经济是共同发展的关系,而不是谁优谁劣、谁高谁低、互不相容、互相排斥的关系,当然它们也是相互补充而又竞争的关系。要明确,私营企业主不是社会主义的“敌手”,而是社会主义的“帮手”,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他们以自己的劳动和合法经营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传统观念还认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必然会出现两极分化,难以走向共同富裕。这个观点也是经不起实践检验的。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就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帮后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民营企业包括私营企业的产生和发展,不仅不会影响这一进程,而且能够加快这一进程。民营企业的发展,单就解决就业问题来说,已作出了很大贡献。全国平均每位企业主以33万元的私人注册资金,可以创造除自己之外的6.1个就业岗位。截至2001年底,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7474万人,每年都要安置上百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如果加上在乡镇企业就业的1亿多农民,民营企业实际吸纳的劳动力达2亿人左右。这对稳定中国社会所起的作用是无法替代的。民营企业在回报社会,从事社会公益事业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近些年来,民营企业投资光彩事业、到中西部扶贫的资金达200多亿元,帮助290万贫困人口解决了温饱问题。当然,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还要通过税收和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等手段,合理地调节分配关系,避免收入过分悬殊,特别是要采取措施安排好困难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也有责任、有义务通过自己的示范、激励作用和帮扶作用,自觉地承担起帮助其他人共同富裕的历史使命。
第二,要从法律上、政策上为其提供支持和保护。
1998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已经明确规定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制定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对民营企业的发展作出了规范和保障。还须根据需要,继续完善这方面的法律。要在法律上充分体现“私有财产与公有财产一体保护”的原则,进一步确认和保障私人资本与投资的合法权益,使私营企业主塌下心来加大投入,扩展规模,搞好经营管理,进而激励更多的人积极参与社会财富的创造与积累。同时也要建立合理的制度,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和引导,使其健康发展。
在政策上,要破除所有制歧视,放宽从业限制和经营领域,强化服务意识,为民营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环境。目前民营企业在一些方面还受到不平等的待遇,这种状况必须改变。政府部门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有许多工作需要做,最重要的就是在国内对所有企业实行国民待遇。据调查,在我国国有企业准进入的80多个领域中,外企可以进入的60多个,占75%,民企却只可进入40个领域,不到50%,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也是不符合国民待遇的。今后凡是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进入的领域,都应鼓励和允许民营企业投资进入,并享受同等的优惠政策。在税收、贷款、工商管理等方面要与其他经济成分一视同仁,尤其要帮助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在外贸政策方面,应扩大民营企业的进出口权与进出口服务代理权,使民营企业享受同等的退税待遇与便利。
第三,民营企业必须自立自强,在改革中求生存,竞争中求发展。
目前我国的民营经济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大多数企业规模很小、自有资金不足(私营企业平均每户注册资本才80多万元,平均每户用工12人左右),管理落后,信息不灵,产品粗糙,假冒伪劣产品的问题也相当突出。这种状况不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面对国际国内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民营企业必须树立自立自强意识,在改革中求生存,在竞争中求发展。
一是要千方百计上水平、上档次、上规模。企业的产品如果没有质量,就没有市场。生产低劣的产品,可能会得逞一时,但终会被淘汰。因此,民营企业要采取措施,大力提高产品质量,增加适销对路的品种,创名牌,以名牌带产业。只要产品上档次、上水平,就能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二是要实行现代化管理,淘汰落后的管理方式。目前许多民营企业都由出资人实行家族式管理方式。这种方式在起步阶段具有凝聚力强等优点,但它也有很大的局限性,如家长个人决策,接班人世袭,任人唯亲,产权封闭等。虽然说现代企业制度并不排斥家庭企业,但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那种落后的家族式管理方式的弊端会越来越明显地暴露出来。所以,我国民营企业需要依照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进行改制。私营企业选择什么样的管理方式,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不能强求一致,但总的趋势是都要逐步采取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尤其是产权多样化的私营企业,应在企业内部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体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由资产所有者组成董事会,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而生产经营则应大胆引进人才,聘请高水平的经营管理者管理企业,进一步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这样做,民营企业才能向更高层次、更大规模发展。
三是要以资产为纽带,逐步实现资本的社会化,走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的路子。这是民营企业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大量出现的将是混合型的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企业。现在有许多聪明的民营企业家,已经看到了资本社会化是大势所趋,这不是行政的压力,而是市场的压力。我们应当鼓励民营企业以资产为纽带,以优势企业和名牌产品为龙头,组建各种类型的企业集团。与企业集团化相适应,民营企业要打破产权封闭的模式,同各种不同所有制的企业进行联合、参股、改组,走产权多元的路子。民营大企业群体成长起来了,就会大大加快我国现代化的进程,增强国家的综合实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我国民营企业正处于一个蓬勃发展的时期。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国有经济实行战略性改组,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这些都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广阔的空间。相信在今后若干年内,民营企业在数量上将有一个更大的发展,在质量上将有一个新的飞跃。我们要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放手发展民营经济,坚定不移地走富民强国的路子,尽快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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