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一男子长期赖账不还,被法院多次司法拘留后,仍不思悔改。鉴于其行为已涉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3月29日和平区法院已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据了解,因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而追究刑事责任,该案是和平法院建院50年来第一例,在全国也尚不多见。
犯罪嫌疑人郭致辉与陈某(女)系亲属关系,因郭独占了应属于两家的拆迁安置款,1997年陈某将郭告到法院,郭致辉被判给付陈某拆迁款5万元。此后,郭拒不履行判决被法院两次司法拘留,但之后他就踪迹难觅。此后,法官多次对他蹲堵未果。今年3月15日晚,6法官在郭家附近楼顶观察发现郭可能在家。但郭的妻子开始时拒不开门,并说郭不在里面,经法官再三做工作,她终于打开了房门,蜷缩在门后的郭致辉被迫现身出来。随后,执行人员对郭家进行了搜查,发现现金2000元,从镜框中发现股票账户卡,内有现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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