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通知,2002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7日,调整后4 月27日、28日(公休日)照常上班。不能停止生产和工作的单位放假方法,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