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3天的亚洲监察专员协会第七次会议今天在这里开幕。来自巴基斯坦、伊朗、日本、韩国和中国等20个国家和地区的160多名代表参加了这次会议。
国家副主席胡锦涛出席会议开幕式,并致辞。国务委员王忠禹也出席了开幕式。
本次会议的主题是“实施有效监督,促进廉政勤政”。与会代表将就“行政监督与反腐倡廉”,“行政监察与改善公共行政”,“行政监察与公民监督”,“国际交流与合作”进行讨论。会议还将选出新一届理事。
亚洲监察专员协会成立于1996年,是区域性学术组织,其宗旨是加强亚洲各国行政监察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各国行政监察工作的开展。亚洲监察专员协会目前有近20个成员,均是亚洲各国和地区从事行政监察工作的机构。
本次会议由监察部主办。前六次会议分别在巴基斯坦、韩国、澳门、伊朗、菲律宾和日本举行。
新闻背景:行政监察专员制度
新华网北京5月22日电 行政监察专员源于瑞典词汇OMBUDSMAN,到目前为止,已有近70个国家设立了国家级或州、省级监察专员机构。
OMBUDSMAN一词原指征收负罪人罚款施于受害人的代理,后来用于形容一个代表他人或保护他人利益的人。1909年,瑞典议会任命了一位公共官员,代表议会来监督政府官员,调查公民对法院和公共行政的投诉。
20世纪,监察专员制度在全球范围推广,行政监察领域的国际交流也日益频繁。1978年,国际监察专员协会成立,以后各洲也相继成立了地区监察专员协会。
监察专员的职能在于监察政府行为,保护公民权益,改善公共行政。几乎所有监察专员均被赋予调查权、建议权、巡视权和个别行使起诉权。
新闻背景:亚洲监察专员协会
新华网北京5月22日电 20世纪七、八十年代,行政监察专员制度在亚洲地区迅速推广,大多数国家先后设立了监察专员公署或其他行政监察机构。1996年4月,在中国、巴基斯坦、伊朗等有关国家的共同倡导下,亚洲监察专员协会筹备会议在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召开,来自16个亚洲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出席了这次会议。会议决定每年举行一次亚洲监察专员协会会议,旨在加强亚洲各国行政监察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各国行政监察工作的开展。
亚洲监察专员协会目前有近20个成员,均是亚洲各国和地区从事行政监察工作的机构,年会由各成员轮流主办,秘书处设在伊斯兰堡。大会先后在伊斯兰堡、汉城、澳门、德黑兰、马尼拉和东京举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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