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局、民航华东管理局昨天联合发出通知:从今天起,民用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企业发布的减价机票广告,除了具有“一照一证”外,还应当标明飞机起飞机场和时间,以免带来和价格混乱等,严重误导消费者,且扰乱了正常的航空客运市场秩序。
新规定内容是:民用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企业发布机只票广告,应当具有营业执照和经营批准证书。
而发布特殊优惠价机票广告,广告主必须是航空公司或者其指定的优惠价机票销售代理企业,广告中应同时标明优惠幅度。如发布减价机票广告,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广告中应当同时标明飞机起飞和降落的机场名称和具体时间。
据工商机场分局介绍,本市已有三家广告发布单位因发布的广告存在名称虚假、折扣虚假等问题已被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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