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她就写起了上访材料,10余年写了10余万字,作为父亲手中的拐杖,她们一道跑了无数的路程……
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特殊的家庭和人生经历,也许,18岁的吴春娇怎么也与“法律”二字沾不上边。她现在是贵州省警官职业学院法律专业大专的在校生,而且,她已经打算,毕业后要继续报考中国政法大学成人本科。
吴春娇学法律,说起来动因极其纯朴,完全是为了给由于医疗差错导致双目失明的父亲讨还公道。不过,这个想法如今已有了一些超越。“毕竟,不仅是不幸的我们,整个中国,都太需要‘法律’了。”她说。秀气的脸庞上透着坚定。
就在一个月前,她首次以代理人的身份,与父亲吴幼乙一道,坐到了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这是吴幼乙状告贵州省卫生厅行政不作为、要求其承担13万余元赔偿责任的第二次开庭。为了让父亲久违了的公道从此开始找回,春娇专门向学校请了假,搀扶着他四处取证,用自己一年多来学到的法律知识草拟了行政诉状和代理词。
事实上,过去的10余年间,吴春娇一直就是这样,充当着父亲讨还公道的路上的“拐杖”,以及他面对纸和笔时的“眼睛”。
吴幼乙系遵义建材厂职工,1978年,其右眼在工作中被击伤,引起眼球贯通伤、白内障。在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作了手术后,右眼失明,发生左眼交感性眼炎,并视网膜脱落,眼球萎缩。1986年7月,他住进遵义地区医院(今遵义医院),接受了“晶体切割术”,术后6天被发现视网膜上方40度至50度处有条形裂孔。同年8月,转至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施行了左眼视网膜脱离电凝综合术,手术未成功,左眼亦失明。
由此,医患双方陷入了一场久拖不决的医疗纠纷。
经申请,1991年1月,遵义地区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得出结论,认定遵义医院对吴幼乙的手术为“严重医疗差错”。吴本拟向贵州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可是由于拿不出200元鉴定费,只得放弃。当年8月,遵义地区卫生局发文决定地区医院给予他一次性经济补偿790元,并承担鉴定费150元。这以后,吴幼乙便踏上了漫长的申诉之路,不断地向省卫生厅等部门发出复议申请书。
父亲双目失明的时候,春娇刚两岁多。从会说话起,她就经常不懂事地问:“爸爸,你为啥看不到东西?”每回,父亲都默默无语,直到五六岁时,她才渐渐明白,这一切意味着什么。第一次强烈的记忆恰是在1991年———父亲去遵义医院论理,与人发生争执被撞伤,好不容易独自摸索着回到家,看到他鼻子上的伤痕肿块,自己忍不住伤心地哭了起来。
母亲没多少文化,于是,一年级,她即在父亲的口授下,歪歪斜斜写下了第一封给当时的卫生部部长陈敏章的申诉信。10多年来,日复一日,累计写了10多万字,字也越写越好;原稿堆起来,有好高一摞。这些原稿,一封封,都被吴幼乙像宝贝一样收藏着,要看哪一封,居然可以八九不离十地摸出来。对于他而言,它们的价值,已经远远超越“申诉”本身。
第一封申诉信后来还真有了反应。陈敏章部长亲自回信,告知他们申诉的程序该咋走。遗憾的是,基层工作的实际状态常常与“程序要求”之间无疑差距非常明显,无论吴春娇和父亲付出了多少的艰辛和不易,一次次复议申请仍然有如泥牛入海,没有回音。
然而,也就是在此过程中,一天天长大起来的春娇逐渐熟悉、阅读了“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医疗事故的认定和法律处理”等法律法规与法律书籍,并坚定了学法和用法律讨回公道的信念。2000年,她放弃本已考上的师范学校,转而考取贵州警官职业学院法律专业中专,因成绩名列前茅,2001年,升至大专学习。
吴春娇永远不能忘怀,三年级,父亲第一次带着她上访的情景。那天,他们由家里带上第二天的饭菜,乘夜班车一大早就赶至省卫生厅,在某部门遇到一个人,询问事先联系好的负责接受申诉的工作人员在不在,那人说不在。后来,一位主动过问的厅领导无意中告知,那人就是他们要找的人。
春娇认为,省卫生厅对父亲的复议申请未依法受理的行政不作为行为,严重侵犯了父亲的合法权益,是1998年及1999年,遵义市两级法院以“诉讼超过保护时效”为由,驳回父亲对遵义医院提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要求的根本原因。
她表示坚信,只要法律最终是公正的,父亲就一定会胜诉。
10多年间,吴幼乙一家4口的生活和上访费用,全靠他每月数百元的薪水和妻子偶尔打零工的微薄收入负担。春娇入校后,家里每月挤出了只能应付基本生活的200元给她,幸亏学校减免了学费,一位好心人又资助了3000元。与同龄人相比,春娇失却了几乎所有本应有的快乐,可是,每每接到父母的电话,她还会为自己的“贪玩”而内疚。
“眼睛对人太重要,爸爸到了这个地步,都这么坚强,我还有什么不能坚持?”用献血来度过了18岁生日的她说。
在人们眼里,吴幼乙是不幸的,却又是幸运的,因为,他拥有这样一个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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