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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进入夏季,是食品卫生问题的高发季,因此如何从学校食堂等学生集中就餐的地方保障学生们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就成为本市卫生部门近日的首要问题。昨日,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为了保证学生们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市卫生行政部门将开展一系列针对学校食堂等学生集体就餐单位的食品卫生大检查。
据介绍,本市共有千余所学校食堂等学生集体就餐单位,本市卫生行政部门一直严格按照卫生部下发的《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进行一系列的监督检查。本次检查将重点开展对学生普通餐、学生营养餐、学生课间餐生产经营者的卫生许可证;经营人员是否有按规定经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食品、包装材料或容器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规定;膳食是否保持一定的温度;是否在学生集体用餐时直接供应未经加热的食品;负责分发学生集体用餐食品的人员每年要进行体检等。
据了解,学生普通餐、学生营养餐、学生课间餐生产经营者须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领取卫生许可证。学生营养餐的生产经营者,其卫生许可证中必须有获准“学生营养餐”的许可项目。学生集体用餐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设施、工艺流程、生产用水、个人卫生、生产用具以及贮存、消毒、运输等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第八条有关规定。运送路程较远的膳食要有保温设备;学生集体用餐生产经营人员应按规定经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学生营养餐生产经营单位除应符合上款要求外,还应配备专(兼)职营养师(士),或经培训合格的营养配餐员。厨师须经食品卫生和营养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学生集体用餐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严禁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等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原料;学生集体用餐不得直接供应未经加热的食品,制售凉拌生食菜肴要保证卫生质量。学生课间餐的食品每份应当单独包装。
据介绍,在检查中如果发现有不合格的情况,市卫生行政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进行处罚,并对违反法律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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