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昨日,记者就哪些高考考生可享受政策照顾等一些相关热点的问题,采访了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负责人。
据了解,在定向招生时,若在该校投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可以在其线下20分以内投档,由学校决定录取与否;若仍完不成定向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对第一志愿报考农业、林业、师范、地质、矿业、石油院校考生将实行降低10分提供考生档案的办法,由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在农业、林业、师范、地质、矿业、石油院校录取时,一律录取有志愿的考生。
据介绍,若第一志愿不足时,市高招办将提供二志愿、三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由院校审查录取。在本批录取控制线上有志愿考生档案不足时,经院校同意,还可在同批线下适当降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另外,本科二批第一志愿报考外地院校的考生实行降低10分提供档案,由院校决定录取与否。
加分投档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院校提出要求,在高考总分基础上增加分数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的投档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
(1)按(中办发[2000]28号和(教基[2001]1号文件)评出的市级优秀学生,增加20分投档。
(2)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增加20分投档。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曾两次或两次以上获市级三好学生称号者(其中一次须是2001———2002学年度),增加10分投档。
(4)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科技活动成果展)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赛区一等奖者,增加10分投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由院校提出要求,可以在院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投档,由院校审查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的投档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降低分数不得超过20分。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比赛以及由国家举办的全国性比赛获前六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的应届考生(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总分低于录取院校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以内,院校提出调档要求,可以提供档案。
(2)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总分低于录取院校调档分数线以下10分以内,院校提出调档要求,可以提供档案。
(3)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籍考生,报考华侨大学、暨南大学,其高考总分低于录取院校批次调档分数线10分以内,可择优录取上述两所大学本科。这些考生在报考其他院校时,总分低于录取院校调档分数线以下10分以内,院校提出调档要求,可以提供档案。
(4)少数民族考生报考高等院校,总分低于录取院校调档分数线5分以内,院校提出调档要求,可以提供档案。
降分提档条件
对于下列考生,经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可适当降低分数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
(1)按照原国家教委《关于同意清华大学等六校招收艺术特长生的通知》(教学司[1996]43号)精神,对参加清华大学文化艺术冬令营,北京大学艺术节的应届考生,达到本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由院校提出调档要求,市招办可以提供档案,院校决定是否录取。
(2)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天津市教委组织的应届高中生冬令营并取得相应名次的考生(市教委体卫艺处将名单抄送市招生办公室),高考总分达到院校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由院校提出调档要求,市招生办公室提供档案,院校决定是否录取。
(3)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的且在体育传统校有正式学籍的应届考生,报考坐落本市院校的高水平运动队,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体育测试。测试合格者名单须报市教委体卫艺处备案(体卫艺处将名单送市招办备查),录取时根据规定,在院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投档。
优先录取条件
(1)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市级三好学生称号或获区级优秀学生干部者;(2)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在高中阶段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二等奖者;(3)应届高中毕业生中,高中毕业会考政治科成绩等级为A,操行评定为A的“双A”生;(4)应届高中毕业生中,相关科目或平时成绩特别优秀者;(5)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艺术类比赛个人单项获一、二、三等奖者;(6)退出现役的义务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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