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社会美化环境的行为,如果从今往后还都是靠好心推动着,是有危险的
预定在北京平安大街持续5天的“香水喷街”,只喷了一天就停了。
实施这一作业的北京市西城区环卫局地杰机扫保洁服务中心负责人承认:“这回我们是好心办了一件窝心事。”
把化学溶液大剂量地喷洒到公共环境中去,与在自家卫生间喷洒香水完全不同,它涉及到一项极其重要的行政权力,承担着同样重要的环境后果与法律责任。而如果没有“香水喷街”这件事,我们还不知道,这样重要的权力竟然是这样随着人的好心而轻易使用的。在一定程度上,它使我们看到了一种涉及环境的企业行为与行政运作的真实图景。这样一种图景才是令人担心的。
试图改善环境的行为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在我看来,积极的行为,倒是更应该取一种审慎的态度——不仅是“态度”,还应该落实为一种程序。因为涉及环境的人类行为具有一种不可逆的性质。从这一点看,在环境问题上“保守”比“积极”更值得珍重;异议比“同意”更值得珍重。
从更深层的意义上讲,环境本来就是人“动”坏的。这里使用的“动”,也包括像种草种树、绿化荒山荒原的积极的人类行为,诸如在怎样的地理环境下、选择怎样的树种树苗、用怎样的方法绿化,一样需要科学论证而后动。至于那些未经论证和考察的新奇做法,特别是他们的理由除了好心没有别的支撑的时候,这样的评价与论证就更为必须。
我们社会美化环境的行为,如果从今往后还都是靠好心推动着,是有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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