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纠纷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研讨会上,来自临床一线的医疗专家表示,新颁《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加大了医院方的相关责任,对医师执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而应尽快建立执业律师介入医疗过程以提供法律保障的机制。
这次会议传出了一个重要信息,浙江省诸暨市人民医院从去年4月16日起实施了律师参与手术见证制度,即医院为病人做较大手术前,请律师到场,见证医生对病人及家属的谈话,包括交待病情、采取怎样的手术方案、以及手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然后由医院代表、病人或亲属代表及委托见证律师三方签订见证书,明确各方的法律权利和义务。目前,在有律师见证的将近四百例手术中,没有发生一起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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