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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目前我们的生活水平还不是很高,可我们是人民供养的国家公仆,比起许许多多的群众,生活和工作条件已经不错,没有理由再生非分之想,更不能有不当行为。”
荣获今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方工平静地说,身为执政党的党员,从事检察工作多年,又担任领导职务,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违背党的宗旨,没有任何权力可以为一己私利而损害人民的利益。
方工深知,司法公正是社会安全的底线,公正执法是检察机关的生命线,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的兴衰存亡。要公正执法,就一定要排除人情的干扰秉公办案。
一次方工经手过一个案件,基层检察院认定被告人诈骗人民币28万元,以诈骗罪提起公诉后,一审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无罪判决。承办人审查后提出同意判决,拟撤回抗诉,并得到部门的一致同意。这时,一位老领导与方工联系,提出是否考虑不支持抗诉。如果方工同意撤回抗诉,既有一审法院的判决,又有承办人和部门的意见,不但照顾了老领导的面子,而且对他也没有不良影响。但是,方工仔细分析案情后认为,一审判决是错误的。怎么办?如果为徇私情,不履行职责,就是渎职和执法不公。于是,他根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果断否定撤回抗诉的意见,决定支持基层检察院提出抗诉。此案经审理,二审人民法院撤销原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得知结果后,方工也感到后怕,假如当时做个顺水人情,就会使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多年来,方工始终坚持,谁向他反映案件情况或意见,只能公事公办,在办公室谈,不能出去“坐一坐”。他主管的一个案件,被告人父亲是他的老同学,在中央机关任副部级职务。老同学希望他从轻处理自己的孩子,但是他没有破例。方工在认真听取老同学的意见后,明确告诉对方会重视反映的意见,但要看事实和证据。在办案过程中,他没有受到影响,案件得以公正审理和判决。 方工常说,作为检察官一定要刚直不阿,不论对谁都应堂堂正正。有位领导的秘书介绍一人当面向他反映某案件的情况。来人要求对一名犯罪嫌疑人改变强制措施,办理取保候审,还一定要他出去“坐坐”。邀请被拒绝后,这人仍多次打电话约方工出去。方工明确答复,犯罪嫌疑人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我们不用见面了。后来秘书再次和他联系,表示能不能再见见此人,方工坦率地告诉他,问题已谈清楚,没有必要再见了,请转告那位先生,他总约我出去,我很反感。这位秘书通情达理,尊重了方工的意见和做法。
20多年来,在方工经办公诉和经手审批的3000多个案件中,大案要案不断,原国家科委副主任李效时受贿案、成克杰受贿案、李纪周受贿案、李昌等人利用法轮功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等举世瞩目,他都依法公正办理和审批。
用方工自己的话说,检察官只有努力做到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扎扎实实做事,公公正正执法,才对得起祖国,对得起党和人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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