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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这里,法永远大于权……在钱理、情理和法理之间,我坚定的选择法理。”当夏美钟面对记者说这番话的时候,他已经在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检察院工作了整整20年。作为一名欠发达地区的基层检察官,夏美钟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只有5个字,那就是“忠诚于法律”。
因为“忠诚于法律”,所以在有些人眼里夏美钟固执得有点“不谙世情”。有这样一件事在这个人口只有43万的山区小县流传甚广。1999年,农村基层组织选举在丽水地区全面铺开,无论是地区行署还是县政府都把这件事当作一件大事来抓。然而在选举的节骨眼上,缙云县的一个小村子却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有几位小青年因为对选举的程序存有异议,气盛之下砸坏了投票箱。这一选举风波因为在当时特殊的背景下迅速成为山区小县的热门话题,有关部门在专门为此召开的会议上拟以“破坏选举罪”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但是,作为县检察院批捕科科长的夏美钟却大胆地发出了不同的声音,他认为根据法律规定,破坏选举罪只适用于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时的犯罪,而选举村委会成员显然不是选举人大代表,因此若以破坏选举罪追究这几个小青年的刑事责任,于法无据。
由于夏美钟坚持自己的不批准逮捕意见,使得对此案的定性迅速演变为一场“法律与权力”的较量。虽然种种原因,当时许多细节至今仍无法穷尽,但回想起那时面临的巨大压力,夏美钟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之中。“我最后的态度只有两点--第一,我坚持自己的意见,个人承担所有的责任;第二,我已经收拾好行囊准备随时被调职去全县最偏僻、海拔800多米的大洋镇工作。”如今回忆起往事,夏美钟有那么一点自豪。
最后的结果是,夏美钟没被“发配”到大洋镇,几个小青年也没有因为“破坏选举”而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只依法受到了公安机关的治安处罚。在检察长的支持下,夏美钟的“固执”最终捍卫了法律应有的尊严。经此一役,夏美钟在整个丽水司法系统名声大振。
当然,夏美钟碰到的这件事已经过去几年了而且仅是一个个例,但正如一位司法工作者所说:“夏美钟的坚持所折射出来的对法律的忠诚,即便是在今天也相当有意义。”
正因为“忠诚于法律”,夏美钟有时显得有点“不近人情”。1999年,由夏美钟立案监督的两起介绍容留他人卖淫案件,两名犯罪嫌疑人的父亲和哥哥都是当地的公安干部,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的爸爸还是他的同学。夏美钟接手案件后,说情风立即四面而来,有通过他亲朋好友的,有通过他顶头上司的,但内容都只有一个,那就是希望夏美钟“高抬贵手”,由公安机关内部处理。有一次,说情人甚至跟着他进了厕所……。但是,夏美钟丝毫不为所动,一方面向院领导汇报案情进展情况,一方面抓紧时间取证,坚持原则,依法办案,最后终于使罪犯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从1999年起,这类经夏美钟之手的刑事立案监督案件达到33件,涉及70多人。
在有些人眼里,夏美钟是一个颇为头痛的人物,专跟他们过不去;但在遭遇司法不公的受害人眼里,夏美钟俨然成了公正的代言人。记者在夏美钟办公室的案头看到一封刚从山东邹平寄来的群众来信,上面这样写:“……您来山东邹平县调查取证时,当事人想给您买点礼品表示感谢,被您拒绝了,为此,我们对您秉公执法,为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不辞劳苦尽心尽职的高贵精神表示衷心的感谢。……”“在20年的工作中,避免不了有些案件当事人或亲友来送钱物,来讲情,这种事情我自己也记不清楚有多少次了,有案可查的高档礼品、古画、现金就有3万多元,对于这些,我始终做到分文不取,原物退还。”夏美钟这样说。3万多元在很多城市人眼里,可能是一个小数目,但在一个欠发达地区的山区小县,这可是一笔足以令人折腰的财富。夏美钟的“分文不取”是因为他忠诚的只有法律,而不是金钱。
因为忠诚于法律,夏美钟获得了应有的荣誉。他领导的刑一科,立案监督工作在1999年、2000年和2001年连续三年获浙江省检察系统立案监督先进集体,荣记集体二等功一次;对“麻某等人抢劫案”的立案监督被评为全国检察系统刑事立案监督“十佳案件”;夏美钟个人先后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二次;2000年,夏美钟成为浙江省政法系统“十佳”检察官;2001年获得“全国检察系统模范检察干部”的光荣称号。
与很多先进的人物类似,夏美钟从事检察工作20年来,一直为伤病所困扰。因为左下颚骨造釉细胞瘤发作,夏美钟已经两次被抬上手术台。上午挂盐水,下午去办案,痛了吃一点消炎片和止痛药,饿了吸一点流质食物,这对他来讲,已经成为很经常的事。在两次手术过后,夏美钟的下颚骨已被全部切除,作为替补,他身上的两块肋骨被截取补上,以至于现在他经常调侃称自己为“残疾人”。
生活的磨难只能更加激发起夏美钟对检察事业奋斗一生的勇气,但有一件事情,却成为他永远无法弥补的遗憾。由于父亲去世早,夏美钟由母亲和大姐养大成人,母亲辞世后,大姐就成为他最尊敬的亲人。2000年1月4日,夏美钟的大姐不幸去世,家里商定在1月7日出殡。因自己还有一件案件急着要处理,夏美钟就让爱人先去大姐家打点,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在这次执行公务中,遇到了车祸,以至于错过了与大姐见最后一面的机会。因为忠诚于法律,夏美钟可以得罪任何人;因为工作,夏美钟可以不顾自己的身体;但是当夏美钟谈起这件事情时,一向坚强的他眼圈禁不住红了。他说:“这辈子没什么好愧疚的,就这件事让我终身难安。”
当采访结束的时候,这位50多岁、有着山里人淳朴的基层检察官为我们唱起了他最喜欢的一首歌:“……几度春夏秋冬,几回风雨兼程……只要心中有爱,就会穿越爱的时空……”此时,与他相濡以沫一生的爱人正静静地听着,这歌声穿透重山叠峦,在丽水大地间回荡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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