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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天津市自来水集团公司日前出台《关于对违章用水行为检查、处罚的管理规定》(下面简称《规定》),对违章用水、盗水行为进行严惩。同时,为了规范供水市场,自来水集团公司从即日起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违章用水的专项治理活动。
按照《规定》,凡属于下列违章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未经供水管理部门审批,擅自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上接管盗用自来水;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在供水手续不全情况下,擅自挂表或与公共供水管道直管连接并网盗水;对源水管道及设施造成占压的行为;采用拨、砸、调、改等恶劣手段,损坏计量水表,造成计量不准确进行盗水;擅自启用市政消火栓等设施盗水;擅自在公共供水管网上直接装泵加压供水;对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占压或各种危及公共供水管网安全运行的行为;盗窃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破坏城市公共供水设施造成严重危害的;未按规定缴纳水费或拖欠、拒付水费等。
凡有以上违章行为的单位、个人或自来水职工,若能主动向有关部门讲明情况或有立功表现的,可从轻处理。拒不接受处罚或整改的,将由供水部门会同司法机关处理,并在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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