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方网消息:记者日前从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电子商务管理司规则标准处获悉,我国《电子签章条例》目前正在各地征求专家意见,7月中旬该条例草案将上报国经办立法程序,不久有望出台。
业内人士指出,电子签名的使用并非放弃了传统的白纸黑字亲笔签名方式,但如果在法律上做出规定并得到承认的话,则意味着电子签名将与传统签名方式并行,人们可以选择使用其中的任何一种方式。
据了解,“电子签章”是对网络传输中的数据信息打上特定的标记,它需要采用特定技术手段来实现。目前普遍采用的是PKI(公共钥匙基础设施)技术。该技术能够保障数据信息的签字人使用的是惟一的签名,信息接收人通过签名能够识别出签字人,同时该签名是通过签字人单独控制的方式创设的。有了“电子签章”,任何人无法否认自己发出的信息,通过网络进行的通讯和交易由此可以得到有力的法律保障。
自1998年我国发生第一笔网络交易以来,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也带来了诸多法律问题。由于电子交易是在看不见、摸不着的网络空间中实现的,人们无法直接通过感官来确认交易双方的身份,因此,交易资讯的有效性如何得到证明是一个问题。
据介绍,我国《合同法》第11条规定,订立合同的书面形式可以用数据电文形式,但是该法对电子签名在法律上是否获得承认没有做出规定。
参与起草《电子签章条例》草案的朱先生介绍,即将出台的《电子签章条例》通过对电子签章法律效力的规范,将保证传统交易安全的制度框架“移植”到电子交易中来。
《条例》主要包括电子签名的概念及其适用、电子签名的使用与其效力等问题。朱先生向记者强调,《电子签章条例》的首要目标在于保证交易安全。
据了解,正在起草的《电子签章条例》被认为是我国构建电子商务立法体系的突破口,同时它也是调整网络交易的一部基础性条例。【记者张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