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昨天上午,市长李盛霖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李盛霖强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当前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各地区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加深对这项改革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自觉性,坚定不移地把这项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副市长夏宝龙、王德惠、俞海潮、孙海麟、杨栋梁出席会议。会议听取了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展情况的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和企业登记注册照前审批事项改革方案;审议通过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的规定》和《天津市处置停缓建项目暂行规定》。
李盛霖指出,市委、市政府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非常重视,经过全市各部门、各区县的共同努力,这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与中央的要求相比,与形势的发展和先进城市相比,我们还有一定的差距。
李盛霖强调,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根本上消除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是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转变政府职能、改进作风、提高效率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是从源头上根治腐败,保证清廉从政的根本性措施;是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精简办事环节,改善投资环境,加快与世界经济接轨的客观要求;是实现市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从深层次上推进各项改革,增强发展内在动力的需要。
李盛霖要求,要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坚持主要领导负责,一把手亲自抓。要坚持合法原则、合理原则、效能原则、责任原则和监督原则。对既符合合法原则又符合合理原则的审批项目,予以保留;对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依据,但已不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审批项目,可以提出取消或调整的意见;对符合合理原则,但不符合合法原则的审批项目,可以在保留的同时积极提出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和建议。要在体制和机制上解决问题,坚持边改革、边转变政府职能、边建章立制的原则,使政府从全能政府转变为有限责任政府,从行政管理型转变为服务管理型。要加快地方性法规和文件的修订,加快责任追究、监督制约等配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的各项制度,形成运转灵敏、高效的管理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通力合作。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实行政务公开,强化社会监督、法律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快电子政务建设,使审批工作更加高效、透明,便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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