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方网消息:市检察院近日下发《改进和加强同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措施》,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努力实现由被动接受监督向主动寻求监督的转变,不断增强做好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转交的案件,检察长要亲自批办、亲自督办,逐案定时间、定人员、抓责任落实,督促有关部门依据事实和法律及时提出明确意见。对交办的案件一般在两个月内办结,不能按期办结的,要在两个月期限内向转交人讲明情况,汇报进度。转交案件办结后,要指派专人当面向代表予以答复。今年要突出围绕“强化监督,公正执法”的主题,特别是打黑除恶专项监督、超期羁押专项检查、控告申诉积案专项清理、办案质量专项检查等工作,坚持集中与个别、即时与定期的走访代表制度,积极与代表联系。同时,进一步做好邀请人大代表来检察机关视察工作,每年度组织安排两次,请人大代表到市、分院和区县院视察指导,使代表及时了解检察机关的重要事项,对检察机关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
《通知》要求,要满腔热情接待代表,耐心诚恳答复询问,细心周到办理联络事项,确保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百分之百地接待,百分之百地受理,百分之百地答复。坚持以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保持和促进代表联络工作的巩固和加强。近期,市检察院将自行检查通知落实情况,进一步做好充实工作人员、细化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等工作。市院还将重新编制《代表转办案件办理情况跟踪征询意见单》、《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并下发执行,规范答复代表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