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县男子于某丧尽天良,居然强奸一名痴呆且双下肢轻瘫的幼女。昨日,蓟县法院以强奸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7年。
2000年秋季,50岁的蓟县官庄镇农民于某,与本镇妇女侯某开始非法同居。去年9月25日早晨,于某趁侯某外出干活之机,将侯某女儿小芬(14岁)奸淫。当日,侯的次子小强将此事告诉母亲,侯某权衡再三后,将于某告发。经市司法精神病鉴定委员会鉴定,小芬为“精神发育迟滞,中度偏重。双下肢轻瘫。系严重器质性痴呆患者,被奸淫时无自我防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