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上午,深圳市中院举行刑事宣判大会,对5宗故意杀人、抢劫等刑事案件作出终审宣判,肢解情人的故意杀人罪犯郝明贞会后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1996年底,被告人郝明贞(女,34岁,住山西省太原市河西区)与被害人麦某认识后,于1997年底二人开始同居。
1998年夏天,郝明贞与王义君(已判刑)相识并发生不正当关系。
1999年4月25日早上8时许,被害人麦到其购买的用于与郝明贞姘居的深圳市福田区梅林围面村某房时,发现郝明贞正与王义君在卧室睡觉,便进入房内欲与王义君交涉,但郝明贞叫王义君先行离去。
随后,郝明贞与麦发生性关系后,又因郝明贞与王义君的关系问题发生争吵扭打,在扭打过程中,郝明贞用匕首向麦左侧颈部刺了一刀致其死亡。见状,郝明贞用菜刀、塑料桶等工具将麦某的尸体肢解,并于4月26日上午7时许,乘车到广东省顺德市桂州镇附近村口弃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