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今天在京召开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在会上指出,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
江泽民说,千方百计解决好群众的就业问题,就是为人民办实事,就是贯彻“三个代表”要求的重大实践。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充分认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始终作为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务必抓紧抓实抓好。
江泽民强调,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为国家建设作出过贡献,理应得到国家和社会的关心和帮助。解决好他们的再就业问题,是整个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力气,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做好再就业工作。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主持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瑞环、胡锦涛、尉健行、李岚清出席了会议。
江泽民说,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工作历来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取得了显著成绩。当前及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中国就业形势仍十分严峻。就业方面的主要矛盾,是劳动者充分就业的需求与劳动力总量过大、素质不相适应之间的矛盾。当前主要表现在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就业结构性矛盾同时并存,城镇就业压力加大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速度加快同时出现,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和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相互交织。焦点集中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上,而且这个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带有全局性影响的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
江泽民指出,要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下岗失业人员的特点,有组织地开发一批适合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的就业岗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面向下岗失业人员的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要充分重视职业培训在促进再就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积极开展再就业援助;要继续巩固“两个确保”,搞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江泽民说,从长远来看,要逐步加快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建立以劳动者自主就业为主导、以市场调节就业为基础、以政府促进就业为动力的就业机制。
江泽民指出,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要正确处理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关系。
第一,要正确处理发展经济和扩大就业的关系,通过发展经济促进就业,通过扩大就业推动经济发展,实现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第二,要正确处理经济结构调整和扩大就业的关系,使经济结构调整和劳动力结构调整协调推进;第三,要正确处理深化改革和扩大就业的关系,坚持减员增效和促进再就业相结合、职工下岗分流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第四,要正确处理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和扩大就业的关系,把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和解决“三农”问题紧紧联系起来;第五,要正确处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扩大就业的关系,通过实行“两个确保”解决保障基本生活的当务之急,通过促进再就业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的根本出路,通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深化改革和扩大就业提供保障。
江泽民说,要精打细算,节省一切可以节省的资金,首先保证多用一些在就业和社会保障上。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财政对就业的投入。
朱镕基在主持会议时说,要认真学习江泽民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全面落实。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分析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新时期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推动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在会上作工作报告。他说,自1998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有力地保证了国有企业改革脱困三年目标基本实现,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他也指出,当前就业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吴邦国说,今后要坚定信心,千方百计扩大再就业门路。要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传统服务业,增加再就业岗位。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拓宽再就业门路。要支持有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辅业转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要完善政策,强化服务,大力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鼓励和支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鼓励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鼓励有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安置富余人员;对下岗失业人员中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的人员实行特殊的就业援助。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除政策支持外,还必须通过加强培训和改善服务强化再就业服务。要把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体系建设,作为促进再就业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实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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