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近日,西青供电分公司没有因欠电费“照章办事”简单断电,而是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协议”先保证供电耕播,然后缴齐电费。
上辛口镇郑庄子村现有村民332户,1000余人,因种种原因拖欠了两个月电费,按照有关规定应予以断电处罚。当时正值盛夏“三伏”,近1200亩耕地的播种、浇灌正急需用电,村民空调、照明用电的需求也很大。西青供电分公司在了解到郑庄子村的困难后,没有简单地照章处理,而是通过入户走访,向大家宣讲用电交费的有关规定,还现场解答了农民的用电疑难问题,并特许这个村采取“缓期付款”的方式交纳电费。经过与村民代表协商,西青供电分公司与郑庄子村签订了“缴费协议”,在保证先供电的情况下,由村民委员会担保两个月之内缴齐电费。村民言而有信,昨天把拖欠的9600元交到了杨柳青供电营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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