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10月16日,市一中院和和平区法院联合召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集中宣判大会,对故意杀人犯何文增、张洪钢,故意伤害犯夏亮依法判处死刑,会后即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同时,对抢劫、聚众斗殴犯刘建新、容留卖淫犯贺潞等17名被告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9年及其他不等的刑期及罚金。
为报复刀砍交警
何文增,39岁,河北省人,初中文化。去年5月因妨害公务被劳动教养1年半。去年12月16日因病保外就医。何文增因公安机关对其实行劳动教养而心生不满,蓄意报复。今年4月3日上午9时40分,何文增窜至本市外环线十二号桥附近,持菜刀朝正在此处值勤的交通民警陈某头部猛砍数刀。经法医鉴定,陈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
建设路小卖部血案
张洪钢,21岁,山东省农民,小学文化。今年6月8日中午,张洪钢骑三轮车到本市和平区建设路被害人田某经营的小卖部送啤酒,后一直滞留于该小卖部。当日下午,被告人张洪钢因故与田某发生争吵,并用手猛掐田某的颈部致其昏迷。张将田某拖至小卖部里屋后,见田未死,再次猛掐其颈部,并用塑料布捂她的脸,将塑料桶扣在田某的脸上按压。之后,张掏出随身携带的铁片刀割田某的脸部和颈部,致使被害人田某机械性窒息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拿走小卖部现金80元后,张洪钢逃离现场。
抢劫作案20余起
被告人刘建新、韩晓涛等13人大多为小学文化,犯罪时不满18周岁,有的还不满16周岁,均早早辍学,无正当职业,自去年3月至7月间,他们分别结伙在和平区、南开区等地,采用“弟弟被打,需要认人”的手段,将被害人劫持到偏僻地区,实施暴力或胁迫手段抢劫手机及现金,其中,主犯刘建新作案20起,抢劫数额3万余元;另外,被告人张晨等人去年6月在某练歌房娱乐时,无端对被害人刘某进行寻衅殴打,致刘某多处轻伤;同年7月22日晚,被告人韩晓涛、刘建新在南开区宾水西道持片刀、镐把,对素有矛盾的被害人陈某进行砍、打,致其头部、背部、臂部多处受伤,经鉴定为轻伤偏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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