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昨天在卖鱼桥菜场附近,听说二十多个男人当众扯下一个41岁妇女的裤子。”昨天下午,一位姓张的先生致电媒体说此事千真万确。记者前往调查,恰巧遇上湖墅派出所正为此事召开公开听证会。
报道说,前天下午2点多钟,杭州市拱墅区行政执法大队人员清理无证摊位,清理到这位丁大姐。他们把丁的香烟和碟片往车上搬时,丁火了,胳膊一挥,把货全抹到了地上。争执过程中,双方有了推拉的动作。就在这时,一瓶滚烫的开水倒在了执法大队大队长的腿上。
执法人员要送丁到派出所,丁不动。四位执法人员两个抬胳膊,两个抬腿。不知道具体什么情况,反正就在这时,丁的裤子褪下来了。丁大叫“脱裤子啦!脱裤子啦!”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湖墅派出所分管治安的副所长方琪说,他们接警赶到现场时,丁的下身只穿一条三角短裤。裤子扔在一边。民警和围观的群众都劝她穿好裤子,她不肯,一定要原地处理。“就这样,她和我们僵持了近半个小时。”
为让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湖墅派出所决定召开听证会处理这件事。听证会参与人员包括:丁大姐和她召集的十余目击证人;拱墅区行政执法大队人员;湖墅派出所所长韩强、副所长方琪主持会议。
“我没有故意用开水泼他。”在提到执法大队大队长腿上的烫伤时,丁说水瓶是在推拉过程中不小心碰翻的。“但我的裤子是他们脱下的。”
“这水瓶是丁扔过来的。当时,我们上前收她的货,她不让。”一执法队员说,丁的裤子是他们抬她上车时,不小心滑落的。丁的裤子是用松紧带做的裤腰。
丁带来的十余人先后发表了各自的看法,有说有意扯脱的,也有说是不小心拉下的。
听证会结束后,派出所让丁带来的十余人做证明材料,但他们推说家中有事不愿做,且匆匆离去。
由于无人肯正式作证,丁未能提供足够证据,这次听证会暂时没有裁决。听证会结束后,方副所长告诉丁,目前警方掌握的材料,对她不利:因为无证设摊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方副所长让她再去寻找目击证人。同时,派出所会在菜场一带贴出通知,和她一起寻找目击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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