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开始,全国所有城市的街道办事处和镇都要设立低保服务中心。
记者从民政部有关会议了解到,近一年多以来,由于低保政策的有力推行,我国的低保人数和资金在短时间内大量增加,领取低保金的人数从去年上半年的458万人激增到现在的1964万人,每月发放低保金的数额也超过了10亿元。与此同时,各地方普遍存在的机构不全、力量不足、经费缺少等问题,影响低保工作的深入进行。为了确保城市低保这项“民心工程”落到实处,民政部要求各地要把加强低保工作机构和工作队伍建设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并把重点放在市、区、街、居四级低保管理和服务机构的建设上。
根据要求,省级民政部门要设立专门行政管理机构,也可以设立事业性质的低保管理中心;市、县(区)两级民政部门要设立专门的低保行政管理机构;街道办事处(镇)要设立低保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要把低保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各级低保管理、服务机构与人员的工作经费,应当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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