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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世纪的征程上,党的十六大即将为中国的未来擘画壮美蓝图。蓝图的实现,事业的推进,离不开一个庄严而神圣的名词:法治。民族复兴前景灿烂,依法治国任重道远。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下,我国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略。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目前,我国初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意识日益深入人心。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这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依法治国,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有着几千年“人治”传统的中国推进依法治国不可能一蹴而就。一些地方和单位,对依法治国重要性的认识还不深刻,有些公民甚至党员干部,法律意识不强,遵守法纪、依法办事、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不高,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执法不公、司法腐败的现象屡有发生。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阶段,大力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迫切而紧要的重大任务。
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邓小平理论,全面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特别是江泽民同志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系列重要论述。通过学习,进一步深刻理解只有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才能保证全体人民依法行使国家权力和享有广泛的公民权利;只有完善的法律和制度作保障,才能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只有正确运用法律手段,有效调节和解决各种社会矛盾,才能保证国家和社会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
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推进立法进程,构建完备的法律体系。目前,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但相对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人民经济、文化生活的变迁,我们面临的立法和修改法律的任务很重。要紧紧扭住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一目标,坚持我国法律体系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形成体系统一、结构逻辑严谨、法律部门齐全、体例安排科学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之适应世贸组织框架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需要,符合社会发展,体现人民意志。
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严格执法,加大司法改革的力度。要以公正司法、严格执法为基础大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逐渐形成一套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的司法、执法体制。
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把普法活动向纵深推进,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要借“四五”普法之机,深入宣传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培养公民权利义务的现代法制观念;要将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和依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使二者在实际生活中相互配合,保证社会的良好秩序,保证国家长治久安。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这是被古今中外历史反复证明了的真理。在新世纪的征程上,只要我们坚定不移地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一定能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推向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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