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提出,在规范农村中医药管理和服务的基础上,允许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种、自采、自用中草药,扩大中医药服务领域。
决定要求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为农村中医药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逐步形成中医特色和优势。加强乡村医生的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培养一批具有中医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农村中医骨干。鼓励农村临床医疗服务人员兼学中医并应用中医药诊疗技术为农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