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各级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应当爱护和珍惜。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把反腐败斗争“关口”前移,这既是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扎实成效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
从严治党,关键在于建立一套便利、管用、真正有约束力的机制,使党的各级组织对党员、干部实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近年来,广东省中山市在干部监督管理当中先后实行领导干部公开选拔、任用票决、镇党委候选人预备人选选前公示、村党组织换届“两推一示一选”、四级人才培养体系和市、镇、村三级干部实绩考核、经济责任审计、基层评议机关作风等做法,基本建立起管理有序、监督有力的干部工作格局,调动了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班子领导专心致志地抓党的建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1998年底,中山市就开始通过审计监督探索干部监督管理的办法。首先制定了《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办法》,目前,已对全市所有镇、区、村80%的政府机关、所有转制企业及部分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进行了审计。通过采取充实审计力量、突出审计重点、用好审计结果等各项措施,逐步建立起四级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这样就真正做到了把监督关口前移,从制度上促进了干部的廉洁自律。如过去村级班子换届选举常常因离任干部的经济情况受质疑而产生诸多问题,甚至诱发不稳定事件。但自从实行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后,群众对村经济运作和村干部有了直接的了解,奠定了换届的民心基础。
对领导干部其他方面的监督管理,特别是一些平时容易被忽视的“盲点”,如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的监督管理等,市委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加强制度检查。在做好干部“工作圈”监督的同时,探索建立八小时以外的干部监管制度,实行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监督。
在加强各项监督管理措施的同时,市委坚持从严治党,对违法违纪的干部,一向坚持从严惩处,一查到底,绝不手软。坚持从严治党与爱护干部相结合的原则,目的是教育绝大多数,惩处极少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