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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选党的十六大代表,既是党和人民的信任,又加重了肩上的责任;既是鼓励,又是鞭策。”在一幅遒劲有力的大字书法“法治天下”四个字前,张学军检察长开门见山地说出了自己的感受。
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是这位广东首位二级大检察官张学军检察长的一贯风格。赴北京的前一天,他仍在忙碌的工作,只能在会议的空隙接受记者的采访。在全国检察系统中,张学军和他的同事们创造了多个“第一”:1983年11月,张学军担任广东省检察院刑检处副处长,第一次提出“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等自侦案件不宜一竿子插到底”的观点,在广东全省、全国检察机关推广;1992年,他提出以“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指导执法和办理经济案件区分罪与非罪界限工作;1998年,当选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后的张学军身体力行“三个代表”,在他的倡导下,广东省检察院党组2000年作出了关于加强办案第一线和八小时以外的思想政治工作、反对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严禁刑讯逼供、坚持文明执法的四个决定,把全省检察队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再次受到高检院的肯定并向全国检察机关推广……
2001年以来,广东省检察院重点抓“严打”、查处和预防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等工作,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检察院在广东省“十五”计划54个重点项目涉额2000多亿工程中建立了同步预防体系,堪称全国先例。通过改革,广东省检察院精简了10%的人员,使得机构设置、人员编配更符合履行法律监督的需要。“这都是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指导思想,在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工作中大胆进行探索和创新。”这位十六大代表感叹地说。
从县公安局副局长、广东省检察院刑检处副处长、反贪局长,张学军走过了20多年的检察岁月。当选为党的十六大代表,张学军将这视为最高荣誉。谈到今后的工作思路,这位检察长平和地说,最重要的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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