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信号: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
-高层关注收入差距问题
-按要素分配必然生成更多的中等收入阶层
-按劳分配制度还要完善
-缓和收入差距需要整体的制度安排
昨天,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助理著名财税问题专家高培勇,就十六大报告中“扩大中等收入者比例”的新提法接受本报业集团《粤港信息日报》记者专访,他表示,这种提法表明高层已正视收入差距拉大的问题,而报告中关于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将必然扩大中等收入阶层的比例。
记者:您怎样理解十六大报告中“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这种新提法?
高培勇:这与收入分配制度安排有关。
虽然在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们一直在提按劳分配,但事实上同时已经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选择了按要素分配的制度。选择市场经济,就会面临收入差距拉大的问题,因为收入差距拉大属于经济学中市场失灵的领域,而选择了按要素分配,则必然会因此生成更多的中等收入阶层。
从这个角度说,十六大报告中关于“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的新提法,就向我们传递了两层概念。其一,高层已经正视中国收入差距在拉大的现实;其二,通过将“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写进党的报告,进一步坚定按要素分配的改革取向,而按要素分配,解决收入从何处取得这样一个问题,也将必然会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这就是新提法的意义所在。
记者:在党的报告中写入按要素分配,这是不是对此前事实上已经在进行的分配制度改革,今后实施起来不再有任何意识形态上的障碍?而在具体制度安排上是不是会更加深化?
高培勇:可以这样认为。报告中是既明确表明“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同时又强调“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从这种表述中发现,一方面,除了土地以外,所有的市场要素都可以参与市场分配,解决了一个收入从何处去取得的问题,但对按劳分配的制度还是要完善。这就给政府实施改革的时候留下更多的制度设计空间。制度安排上肯定会深化。比如,以前技术入股,有些地方有上限限制,比如25%,那么今后很可能这个上限会扩大,但具体要看政府如何执行。
记者:您刚才也谈到,高层正视收入分配差距的问题,能不能展开谈一谈?
高培勇:收入差距扩大是一个市场失灵的领域。从我们政府政策的取向看,我们以往有这样一种愿望,那就是政府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收入差距的拉大,但也带动了经济的增长,再通过增长来缓和收入差距的拉大。但到目前为止,这还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要真正做到这一点,恐怕还要很长一段时间。政府一定要采取更加必要的手段,进行整体的制度安排。
图:中等收入者阶层是先进文化的消费者和创造者,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我国中等收入者比重只占一成多
据中新社电“十六大报告提出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将有利于中国社会稳定。”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原所长陆学艺教授说得非常肯定。
陆学艺教授分析说,中等收入者国外称“中产阶级”,它在政治上与执政党和政府保持一致是经济主体和稳定的消费群体,它对文化教育投入稳定,又是先进文化的消费者和创造者。因此,中等收入者在一个国家所占比重越大,这个国家和社会就越稳定。
目前,中国中等收入者所占比重在15%到20%之间。陆学艺表示,中国第一次将“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写入执政党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之中,对中国今后继续并进一步保持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文化提高,无疑具有巨大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陆学艺同时指出,十六大报告中还提到“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其关键词为“合法”,而保护一切合法的非劳动收入也是首次明确提出。
他继续解读说,合法的非劳动收入包括个人资本效益分红、财产存款利息、产权房屋出租收益等,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并承诺保护“合法的非劳动收入”,这也是中共在新形势下与时俱进的一种具体表现。
“保护合法的非劳动收入”与中国现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也与中国目前确立的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相适应。
“食利”致富一样受保护
专家称,保护合法的劳动收入和非劳动收入须从三处着手
据新华社今日电“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十六大报告中的这句话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记者为此采访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
苏海南说,劳动收入是指各类劳动者通过劳动所获得的各种报酬。从城镇看,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经及其它经济组织中从业人员,其劳动收入主要是工薪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贴、补贴等。从农村看,劳动收入是指农民通过劳动获得的收入,包括出售生产的各种劳动产品获得的收入等。
非劳动收入是指通过资本、技术、经营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获得的收入,其中资本要素获得的收入有股金分红、利息等,技术要素获得的收入有技术股份分红、出售专利所得等,经营管理要素获得的收入主要是通过股权激励方式获得的股份分红等。
苏海南特别指出,一般劳动者的收入是劳动所获得的报酬,而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的收入是一种混合收入,包括劳动收入、经营管理收入、资本要素收入等,只要不违法,就是合法收入。
在谈到如何保护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时,苏海南说,首先要从法律上界定收入的合法与非法。非法收入包括通过权钱交易、贪污受贿、偷税漏税、走私贩私、制假售假等非法手段获得的收入,对这样的非法收入要予以打击、取缔和清缴。而对于合法劳动收入,以劳动法为龙头的一系列法律法规都作出了相应的保护规定。
其次,要明确非劳动收入合法有效的途径。如国家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及其相关法规政策,就明确规定科技成果可以折合成技术股,获得相应的股份分红收入,或者按科技成果收入的一定比例提成,提取的这部分收入直接支付给科技人员。资本、经营管理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也已经或正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
第三,要从制度上予以保证。保护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要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并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把按劳分配制度与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结合起来,工人、农民、经营管理人员、科技人员、机关干部以及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都能通过辛勤劳动、合法经营获得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使大家都富起来。总而言之,实现合法劳动收入和合法非劳动收入相结合,符合中央关于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是一条富民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