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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自幼酷爱书画,并得到多名知名画家、教授指点的张某,23岁即出版了个人画集。但他未能耐住艺术的清贫,竟伪造某著名画家的国画作品,大量出售赢利(本报曾于6月27日进行报道)。近日,经南开区检察院依法公诉,张某成为本市首例因侵犯著作权而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并因此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罚金1万元。
经查,今年初至5月间,张某以赢利为目的,大量伪造国内著名画家的多幅国画作品,之后加盖其私刻的该画家的个人图章,附上其伪造的“北京市文物鉴定中心鉴定书”及电脑合成的该画家与该画的合影照片,共计向外出售27幅,直接获利11万6千元人民币。经被侵权人举报,公安机关将张某抓获归案。现张某的部分假画和伪造的电脑合成照片、印章等,已被依法收缴并销毁。张某已退缴全部获利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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