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去年11月15日,国家“手机三包”规定出台,到目前已有一年时间,从市消协得到的咨询投诉情况看,有关手机质量销售维修等问题仍然是焦点问题。
昨天,市消协联合手机厂家、商家及消费者召开座谈会,就国家的“手机三包”出台1年的执行情况进行沟通交流。
据统计,市和各区、县消协自去年11月15日至今共受理消费者对手机的咨询和投诉1297件,其中,属于手机质量问题的563件,占43.4%;手机销售服务问题的259件,占20%;手机维修服务问题的370件,占28.5%;其他问题105件,占8.1%。主要涉及问题有:一、部分手机质量问题突出,主要是液晶屏无显示、无法正常开关机、按键失灵、电池充电等问题,有的消费者由于换机后又出现性能故障,对个别品牌手机失去信心;二、经营者以旧充新,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伪造进网证,假冒电池,销售非正规渠道购进的“水货”等;三、不履行手机“三包”责任义务,手机售出七日内出现性能性故障,当消费者选择退货时,有的经营者只换不退;四、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消费者符合手机换货或退货规定,有的经营者要求提供完整外包装等不合理要求。
同时,厂商也提出了一些有关“规定”不近完善的地方。例如,手机销售出现问题,需要找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一是检测费用过高,无法普及;二是一部分手机配件进口,很难做鉴定工作;三是鉴定标准由厂家设定,本市还没有一个权威检测部门。另外,电池与主机的三包规定时间不同,造成投诉矛盾;广告虚假形成对消费者的诱导等也有待进一步在规定中逐步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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