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欧委会)26日建议,从2006年起禁止把捕捞上来的小鱼及“不受欢迎”的鱼种抛入海中,以达到减少资源浪费、恢复鱼群数量的目的。
欧委会在当天发表的新闻公报中说,禁止弃鱼行为有利于保护渔业资源,促进捕鱼业发展。欧委会提出的具体建议包括:研制和使用能够区分鱼的不同种类及大小的捕鱼设备,避免捕捞商业价值不高或没有长成的鱼类;禁止在小鱼聚集的区域内捕鱼;研究“不受欢迎”鱼种如何为人类饮食服务等。
欧委会计划开展海上禁止弃鱼行为的试点工作。凡参加试点活动的渔民除将得到财政支持外,出海时还会有观察员随船。观察员的任务是考察捕鱼工具是否具有区分鱼的大小及种类的性能,了解船只在海上弃鱼的数量及种类。
欧委会负责农业和渔业的委员弗朗茨·菲施勒26日发表讲话说,欧盟很多鱼群储备正在耗尽。菲施勒说:“我们的建议是为了避免捕捞不受欢迎的鱼,同时取消那些导致弃鱼行为的政策”。欧盟现行的政策不允许捕捞过小的鱼,并规定不得超过捕捞限额。一些渔民因此将小鱼及捕捞超过定额的鱼抛回海中,导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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