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天津口岸有关进出口管理部门进一步深化通关作业改革,实施大通关战略,再次出台提高通关效率的新举措。经天津市外经贸委、天津海关和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商定,将从2002年12月1日起在天津港对海运进口货物实施“提前报关、实货放行”新通关模式,该模式彻底打破货到申报的传统通关流程、突破通关瓶颈,使海关审单、征税和查验布控环节前置,加速口岸物流,缩短进口货物在港口的滞留时间。
“提前报关、实货放行”是指运载进口货物的船舶还未进境,尚在海上航行时,该船舶所载货物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便可提前到海关办结货物的录入、申报、征税等手续,只待货物一到港口,海关立即予以放行。据天津海关介绍,实施“提前报关、实货放行”措施之后,远洋航线的进口货物将提前4天办结海关手续,而近洋航线可提前1天。举例来说:某船11月28日到港,根据航线的远近,其货物所有人,便可提前4天或1天,也就是在11月24日或11月27日,办结海关所有前期手续,当28日船到港后,海关可立即放行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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