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1日起,北京市所有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动车辆保险,都将采取政府采购的形式统一购买。
在昨天的“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统一保险”签约仪式上,北京市政府与平安保险北京分公司签订了为期4年的合同。从2002年12月1日至2006年11月30日,平安保险将统一向全市所有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机动车保险。
目前,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由财政经费和单位其他收入供养的车辆约有1.5万辆,按照老办法,全市每年用于这些车辆保险的资金近7000万元。
据介绍,此次统一购买保险,将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节省政府资金,并可获得更多保险服务。同时,该措施将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以前一些单位在办理车辆保险环节存在的财务管理失控、私拿回扣、私设小金库、理赔难问题,通过实行统一保险改革,在机制上遏制了车辆保险中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此次统一购买车险,北京市严格按照有关政府采购办法,进行了公开招投标、评标等程序,有四家保险公司参与竞标。在市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最终确定平安保险为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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