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今起,不少新规定、新条例正式开始实施,其中有不少关于百姓维权的,还有关于收费调整的。这些都和我们的生活紧密相关。
维权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用童工最高可罚一万元
新旧规定的最大不同是,新规定制定了具体的处罚标准,操作性强,同时处罚力度也比过去加大了,而且更便于实施。其中使用童工每人每月的罚款最高额度可达1万元。新规定还对使用童工并造成童工伤残或死亡的用人单位作了明确处罚规定。
-《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
可自愿报名参加价格听证会
修订后的办法进一步保证听证会代表产生的公开和民主,增强价格决策的透明度。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的听证会代表可以采取自愿报名、单位推荐、委托有关社会团体选拔等方式产生;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定价的最终结果;在降低价格或者价格的制定对社会影响较小的情况下,听证会可采取简易程序。
-《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
监督管理产品防伪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马明芳副司长对记者说,由于过去对防伪技术没有明确的管理部门,也没有明确的管理法规,防伪企业管理混乱,防伪技术被大量仿冒。据统计,目前国内大约有2000多家生产防伪标志企业,由于竞争激烈,不正规操作现象屡有发生,甚至少数防伪企业为造假者大开“绿灯”,有些假冒伪劣商品也贴上防伪标志。
房地产
-《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
业主有权选物业
该法是本市建国以来制定的第一部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
业主权利:与以往的物业管理条例相比,本市这部法规最重大的突破是:业主有权选择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管理分离: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不能依附于开发商,开发商不允许创办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这两个企业不得混为一体。业主公约:今后天津老百姓买房,除了要签购房合同外,还要签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签署“业主公约”。
-《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
不给《使用证》可拒绝入住
该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房的建设、交付使用、销售及相关管理活动。对于商品房的建设、施工、验收、交易、管理、开发商的资质等做了严格细致的规定。该条例的制订更加规范了本市商品房市场秩序,维护商品房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商品房的质量,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从12月1日起,凡是购买商品房的读者除了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外,还可以找开发商索要《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如果开发商没有这个使用证,购房者可以拒绝入住,而作为房地产开发商按照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今起清查全市房屋租赁市场
市房管部门将从今日开始对全市房屋租赁市场进行清查。针对《房屋租赁管理条例》,为了确保房屋出租人依法履行房屋租赁合同,凡从12月20日前补办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予行政处罚。从本月下旬开始,对清查出来未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和房屋租赁经营单位资质登记手续的,责令补办手续,到期不办手续的,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卫生
-新《药品管理法》
药品包装“生日”要详
新药品法加大了对生产、销售或者配置行为的处罚力度,扩大了处罚范围。对违法所得难以取证和计算的问题,新药品法参照刑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将罚款以“违法所得”为处罚基数。
处方药从广告中消失,医院药店要出药价清单;执法部门7天内要做决定;药品包装必须标注明确,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都得标。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特需新药加速审批
《办法》中规定,国家鼓励研究创制新药,对创制的新药及治疗疑难危重疾病的新药实行快速审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四类新药申请可以实行快速审批。
收费
-信息台收费封顶
从2002年12月1日起,对原信息费封顶措施和标准不统一现象进行调整,根据当前情况,信息费实行上限封顶,即每个信息台每月对每号用户提供的人工或自动信息服务费合计为200元,低于200元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收取。
信息服务费要明码标价,自动台要报台名、每分钟资费标准、信息服务内容提示音等;人工台要报台名、话务员工号、每分钟资费标准、信息服务内容提示音等。提示音不得收费。不得发布含有庸俗、低级、不文明、不健康内容的广告。
经济
-《天津滨海新区条例》
全国首部非单一经济区法规
《滨海新区条例》正式施行,这意味着全国首部非单一经济区的法规在天津率先诞生。今后,滨海新区内禁止新建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项目,扩建、改建项目都要符合环保标准。
-中国股市迎来“洋大户”
12月1日开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即QFII制度)将正式亮相。该制度的出台,意味着国外投资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可直接投资中国股市,并在持股比例和投资行为上享受“国民待遇”。
-《国家技术创新计划管理办法》
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家技术创新计划管理办法》将于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
外商独资建筑企业和设计企业即将“准入”
从12月1日起,外商可通过向建设部申请获得资质,通过外经贸部批准,可在华投资设立建筑企业和建设工程设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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