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广州市两级法院正式挂牌成立执行局。执行局设立后,中院执行局对基层法院执行局不仅有业务指导权,还具有协调指挥权。这有利于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
据介绍,过去各级法院均内设执行庭,上下级法院之间的执行部门不具有行政领导的关系,仅具有业务指导关系。这种模式影响了执行工作的力度和效率。执行局成立后,中院执行局不仅在业务上指导执行、提级执行,还可以调动执行警力组织安排整个地区的大型执行行动,对执行法官人事安排也享有建议权和管理权。
新成立的广州市中院执行局为副局级,内设3个庭:执行一庭负责执行裁决工作,执行二庭、三庭负责执行的具体实施工作。13个基层法院执行局也都按照这种模式,设立相应机构。两级法院的执行局机构成立后,将采取高效、公正的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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