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近一时期,河北区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在审理盗窃案件中发现,发生在浴室里的盗窃案件呈上升趋势。
放者无心偷者有意
今年7月底一晚,马某来到河北区南六马路的一家浴馆。马某除去衣服,进到了热水里。然而,马某没想到他的一举一动都被在一旁假装要洗澡的史某看在了眼里,尤其是马某顺手扔在休息厅床上的裤子皮带上别着一款价值千元的波导手机。史轻而易举地将手机揣入自己口袋。
家住河北区铁东路的吴某的阿尔卡特手机与马某的手机有着相同遭遇。吴某在浴室内一水池旁洗脸时,将手机放在了一个健身拉力器的皮座上。手机随后被安徽籍无业青年郑某窃走。
史某、郑某分别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了有期徒刑10个月和拘役4个月,并均被处以罚金。虽然罪犯受到了应有惩罚,但受害人损失却已无法弥补。
身有钱财多个心眼
40岁的黄某在河北区普济河道附近一单位浴池洗澡时,碰到了年龄相仿的同样来洗澡的杨某。杨某主动上前搭讪,黄某出于礼貌便也应付着。两人同时在更衣室里脱了衣服,然后各自洗澡去了。然而,令黄某意想不到的是,心怀不轨的杨某早已盯上了他锁进更衣箱的一部手机和鼓鼓囊囊的钱包。随后,杨某匆匆冲了个澡便又回到了更衣室。趁人不备,杨某三下两下便撬开了更衣箱的柜门,盗走了价值2000余元的手机以及近千元的现金。所幸杨某很快便被抓获归案。
据法院审判人员介绍,犯罪分子多采用的方法是:先在浴室暗中观察,而后装作无意搭讪,看准后便迅速下手。
家贼难防浴室有责
在多起“浴室犯罪”中,个别案件的被告人竟原是浴室里的服务人员,他们利用工作之便窃取他人财物。2002年1月2日凌晨2点左右,在河北区一家洗浴中心上班的吉某和谢某,经合谋后,趁洗浴中心人员见少而多数泡澡的客人已困倦之时,溜进更衣室,用事先准备好的改锥将一更衣箱撬开,窃得人民币2200余元及手机一部。今年2月5日早7点左右,吉某和谢某再次进入更衣室,用同样手段窃得8000余元人民币以及一部手机。河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吉某有期徒刑4年,处罚金1.4万元;判处谢某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1万元。
法院审判人员建议,洗浴场所应该提醒客人注意保管个人财物、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同时要严格对服务人员的管理,采取相应有效的防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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