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优化、增强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者队伍结构和活力,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选拔部分干部到非公有制企业工作。
同心县将选拔范围确定为全县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尤其注重选拔30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同心县规定,选调干部在企业工作期间,享受原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待遇,调资时按在职人员参加调资,工龄连续计算;年度考核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公务员或职员的属性相应在进行考核,并根据其在企业的工作表现进行评定。选调干部到企业工作,坚持双向选择、自愿的原则,工作岗位由企业确定,可以担任企业负责人的助理、办公室主任、秘书等职务。选调干部在企业工作期间,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可以提拔使用,特别优秀的,县委将破格提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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