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根据外经贸部和海关总署有关规定,自2002年11月20日起,钢铁产品临时保障措施结束,对部分钢铁产品实施最终保障措施。同时对实施临保措施并已开征特别关税,但不适用最终保障措施的26个税号的涉案钢铁产品可以退税。分别涉及中厚板、镀锌板、镀锡板、硅电钢等11种钢铁产品。
实施临时保障措施期间,天津口岸共进口临保钢铁产品73520吨,价值2304万美元,共征收特别关税2038万元。其中可以申请退税的涉案临保钢铁产品35123吨,价值1223万美元,涉及退税约770万元。符合退税条件的企业可以到原征收特别关税的海关现场申请退税,如果超出规定的退税期限,海关将不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