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和平区朝阳里社区居委会帮助低保对象王旭找了一份家政服务工作,刚刚领到500元薪水的他,主动找到居委会民政主任孟昭梅办理退保手续。据悉,近两年来,市内六区已有5222户原低保家庭的14099人,因找到工作、生活好转等原因退出了低保。
据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使一些贫困人群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保障。为了鼓励和引导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自食其力、积极就业,而非“躺”在政府救济的“温床”上一味地“等、靠、要”,我国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动态管理的办法。凡是享受低保待遇的居民,一旦家庭收入发生变化,人均收入水平超过本市当前的最低生活保障线,那么就应该及时通过所在的居委会,告知审批机关,办理停发低保的手续。当然,如果因家庭收入的变化,导致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则应及时办理增发低保的手续。
《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明确规定,享受低保待遇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发生变化,超过标准不按规定告知审批管理机关,继续享受低保待遇的,将会受到冒领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处罚。本市各区县、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居委会的民政干部,严格实施动态管理的办法,经常入户调查居民家庭生活状况,在社区内张榜公布享受低保人员名单,便于居民群众共同监督,对家庭收入发生变化的分别作出调整。据悉,自2000年以来,像原天津童鞋厂下岗工人王旭这样因实现再就业、生活好转而主动退出低保的群众,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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