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28日在此间闭幕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十一次会议上说,本届常委会的任期即将届满,五年来,常委会根据全国工作的大局,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保障和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进行,作出了应有贡献。
李鹏说,五年来,常委会在立法工作方面坚持以宪法为依据,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把立法与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紧密地结合起来,使立法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工作的大局;坚持立法工作的计划性,做到年度有计划,五年有规划,长远有目标;坚持把修改原有法律与制定新的法律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更好地发挥法律对现实生活的规范作用;坚持在做好立法工作的同时,把法律解释作为常委会的重要工作,增强法律的适应性,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立法工作自身的规律,努力使法律内容科学规范,相互协调。
他说,在前几届工作的基础上,经过不懈努力,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各个法律部门已经齐全,每个法律部门中主要的法律已经基本制定出来,加上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李鹏说,五年来,常委会把监督工作放在与立法工作同样重要的位置,把执法检查和听取工作报告作为监督的两种主要形式,注意把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使监督工作有针对性、有重点;注意加强监督工作的计划性,抓准问题,集中力量进行监督;注意克服形式主义,不断增强监督实效;注意把监督工作与完善法律结合起来,结合相关法律的修改,对法律本身不够完善的地方,予以补充和修订;注意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协助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中的作用;注意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法律化。通过监督,推动了宪法、法律的实施,促进了国务院依法行政、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正司法。李鹏指出,五年工作的实践使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中国国情,保证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长期坚持下去。五年工作的实践,也使我们对如何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做好人大工作,有了更加深切的认识和感受。
李鹏强调,必须正确处理加强党的领导与发挥人大作用的关系,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在依法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切实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必须正确处理人大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保持同人民的血肉联系,了解人民的意见,倾听人民的呼声,反映人民的愿望,自觉地把人大工作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必须正确处理人大与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关系,人大依照法律规定对“一府两院”实行监督,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这既是对“一府两院”必要的制约,也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支持和促进;必须正确处理充分发扬民主与在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集中的关系,常委会制定任何法律、作出任何决定,都必须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地方、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也都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充分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做到既尊重少数人的意见,又维护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必须正确处理依法行使职权与不断开拓创新的关系,既要依法行使职权,又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李鹏指出,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历史使命即将完成。在本届任期余下的两个多月时间内,继续兢兢业业地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精心做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站好最后一班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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