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处雇用中国公民担任工作人员将不必到央行备案。昨天,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停止执行25项行政审批项目。
央行首批取消的25个审批项目,内容涉及黄金业务、网上银行、银行卡业务以及中间业务等多个领域。其中涉及金融机构用人制度的有三项,分别是: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处雇用中国公民担任工作人员备案;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处更换或增减代表、副代表、外籍和港澳台工作人员审批;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会计部门总经理、信贷部门总经理,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支行以下(不含支行)第一负责人任职资格备案。
与此同时,金融机构开办部分中间业务也无需审批。比如,各类汇兑业务;出口托收及进口代收;代收代付业务,包括代发工资、代理社会保障基金发放、代理各项公用事业收费(如代收水电费);委托贷款业务;各类代理销售业务,包括代售旅行支票业务;企业、个人财务顾问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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